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邕宁区商标申请不可触及的禁区与雷区

作者:广西聚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:2024-11-22 08:21:05

在邕宁区进行商标申请时,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至关重要的。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,其申请过程必须严谨且合法。以下是一些在邕宁区商标申请中绝对不能触及的内容,这些禁区和雷区需要企业高度警惕:

一、国家象征与官方标志的禁区

‌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等‌:商标申请中不得使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,这是对国家尊严和利益的尊重和保护。

‌官方标志与检验印记‌:同样,商标也不得与表明实施控制、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、检验印记相同或近似,除非经过相关授权。

二、具有误导性和不良影响的雷区

‌民族歧视性内容‌:南宁商标注册申请中不得包含任何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内容,这是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。

‌欺骗性信息‌:商标不得具有欺骗性,不得误导公众对商品的质量、产地等特点产生误认。任何夸大宣传或虚假表示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。

‌有害道德风尚的内容‌:商标内容不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,这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必要条件。

三、缺乏显著性和在先权利的雷区

‌通用名称与直接描述‌: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、图形、型号,或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等特点的标志,由于缺乏显著性,不得作为商标注册。

‌与在先权利冲突‌:商标申请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,包括已注册的商标、著作权、专利权等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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