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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乡塘区公司商标续展的禁忌与合规指南

作者:广西聚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:2024-10-04 08:58:38

在西乡塘区,企业商标续展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法律程序,它直接关系到企业品牌的市场保护力和法律地位。然而,在办理商标续展时,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避免触及以下南宁商标代理总结的雷区:

‌一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‌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及其修正案,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:

‌国家象征类‌: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国歌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。

‌外国象征类‌:同外国的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,除非经该国政府同意。

‌国际组织象征类‌: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、旗帜、徽记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,除非经该组织同意或不易误导公众。

‌官方标志类‌:与表明实施控制、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、检验印记相同或近似的标志,除非经授权。

‌其他禁止性标志‌:如“红十字”、“红新月”的名称、标志,带有民族歧视性、欺骗性,或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标志。

‌二、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权利‌

在商标续展过程中,企业需确保所续展的商标不侵犯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,包括但不限于:

‌在先注册商标权‌:不得与已注册的有效商标相同或近似,以免造成市场混淆。

‌著作权‌:商标设计若涉及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,需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。

‌肖像权、姓名权‌:若商标包含他人肖像或姓名,需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同意。

‌三、不得提交虚假材料‌

商标续展申请必须基于真实、准确的信息和材料。提交虚假材料不仅会导致续展申请被驳回,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,甚至承担刑事责任。

‌四、注意续展时限‌

商标续展需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,未能在此期间办理的,可享有六个月的宽展期。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,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。因此,企业需密切关注商标有效期,及时办理续展手续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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